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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对瞒而不报将追责问责

2018/1/24 9:2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巩固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成果,坚决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2018年1月22日,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巡视员夏农主持会议,并对下一步各地区做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有关工作进行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巡视员骆铁军传达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化解钢铁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巡视员马雪冰通报了黑龙江、吉林两省对近期发现的顶风违法建设生产“地条钢”案件的查处情况。 

  会议认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经过一年来的集中整治,全国范围内广泛存在的“地条钢”产能得到有效取缔。但由于“地条钢”生产工艺简单、隐蔽性较强,特别是随着钢材价格回升,获利空间加大,近期个别地区出现了顶风新上“地条钢”企业(加工点)事件,反映出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会议指出,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严禁新增产能和已化解的过剩产能复产是今后一个时期去产能工作的重要任务。各地区要充分认识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办法,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做到驰而不息、常抓不懈,巩固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 

  会议要求,各地区要针对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进一步的工作重点和具体安排,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本地区全覆盖、无死角的大排查,加强对用电量异常企业的监测,消除“地条钢”死灰复燃的隐患。对大排查中发现的“地条钢”企业(加工点),各地区要严肃核查,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惩处相关企业,严厉追究有关方面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不得姑息。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明晰责任主体,落实责任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切实把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部际联席会议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召开督导会、进行约谈、赴实地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各地区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在强化“地条钢”督查机制的同时,部际联席会议将于2018年上半年对“地条钢”易发多发的地区,组织开展一次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专项大检查,进一步巩固取缔“地条钢”成果。对瞒而不报、查处不及时不坚决、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部际联席会议将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核查,若违法违规行为属实,将上报国务院严肃追责问责。 

  会议强调,2018年是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的深化之年。各地区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适应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的新形势、新要求。要继续将处置“僵尸企业”作为重要抓手,科学确定全年目标任务,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严禁新增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的过剩产能复产,妥善安置职工,做好债务处置,大力推进兼并重组,将钢铁行业质量和效益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管副秘书长和相关厅局负责同志,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银监会、能源局等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同志,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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