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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华直径12-16.5英寸钢轮作出反补贴初裁

2019/2/19 18:26

  2019年2月15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直径12-16.5英寸钢轮作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裁定:强制应诉企业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补贴率为58.30%,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补贴率为293.27%、中国其他生产商和出口商的补贴率为58.30%。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19年7月1日对本案作出终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8716.90.5035项下产品及8716.90.5059项下部分产品。 

  在反补贴调查中,美国商务部裁定中国涉案企业均存在为规避肯定性反补贴初裁而大量出口涉案产品的紧急情况。 

  2018年8月29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直径12-16.5英寸钢轮发起反补贴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8年9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直径12-16.5英寸钢轮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据美方统计,2017年美国对中国涉案产品的进口总额约738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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