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0)》的公告

2020/1/2 13:09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0)》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9〕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0)》,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0)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9年12月26日 

  附件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0).pdf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冶金行业分会    冶金工业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北楼A座  邮编:100711    电话:010-65227956    传真:010-65131921    Email: office@mcchina.org.cn    京ICP备09066254号-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