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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提升废钢资源利用水平 助力“基石计划”实施

2023/3/2 14:27

        “废钢铁是钢铁工业重要的铁素来源,用好废钢铁对于推进钢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具有重要意义。”2月22日—24日,2022年全国废钢铁大会暨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七届四次理事扩大会议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在讲话中指出。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会长骆铁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以下简称废钢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冯鹤林做工作报告。本次大会由废钢协会、四川冶控集团、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主办,江苏沙钢集团、成都积微物联集团联合主办。
 
        用好废钢铁具有重要意义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有关负责人指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期和窗口期,是工业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关键五年。具体到工作层面,就是要加快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聚焦1个行动、构建2大体系、推动6个转型。“1个行动”,即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2大体系”,即构建绿色低碳技术体系和绿色制造支撑体系;“6个转型”,即产业结构高端化、能源消费低碳化、资源利用循环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品供给绿色化、生产方式数字化,多维、立体、系统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
 
        该负责人进一步指出,废钢铁是重要战略资源,加强废钢铁资源综合利用,对保障钢铁行业原料供应、缓解铁矿石进口依赖、促进钢铁行业节能降碳和降本增效具有重要意义。他提出,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培育壮大龙头骨干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二是强化创新引领,推进技术进步。三是积极扩大再生钢铁原料进口。
 
        多个因素抑制废钢产出和使用
 
        骆铁军在讲话中介绍了2022年钢铁市场运行情况,并分析了废钢领域存在的问题。他表示,2022年,废钢产生量、消耗总量、废钢单耗、废钢比和电炉钢比等指标同比均为负增长,废钢回收加工企业产能利用率处于较低水平。除了疫情和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外,抑制废钢产出和使用的因素还有以下方面:
 
        一是税务风险影响企业经营安全和国家税收收入。废钢回收环节前端主体小而散,交易多以现金结算为主,一直存在“第一张”增值税进项票开票难的问题。财税40号文(《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出台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一问题,但加重了前端小散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出于降本考虑和长期的行业习惯,前端小散企业仍选择不开票,也不愿意做大规模,以降低避税风险,造成国家相关税收收入流失,以及后端的回收加工企业难以获得进项发票,不得不使用自制凭证或收购发票入账,造成票货分离。废钢回收和加工企业均存在较大的税务风险,对企业经营安全和扩大业务规模形成制约。
 
        二是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过严,影响进口资源利用。2021年,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出台并放开进口,但据反映,现行标准门槛较高,夹杂物含量分为不超过0.3%、0.8%和1%三个档。目前,国际市场上流通的符合我国标准的品种数量有限,流通量较大的品种夹杂物含量均高于我国标准,外商按我国标准进行加工的意愿不强。进口超标产品容易被判别成进口固体废物,进而带来退运问题,甚至有刑事风险,导致企业不敢贸然进口。
 
        三是废钢使用成本高。废钢在长流程钢厂的原料结构中刚性需求相对小,加入比率不高且易调节。短流程钢厂生产虽以废钢铁消耗为主,但生产计划可调节性强,无利润时可随时停产。钢厂使用废钢数量与废钢价格和成本高度相关,当废钢价格高于生铁成本,且钢铁利润走低或亏损时,废钢竞争力进一步下降,影响了社会废钢的回收积极性。
 
        为此,骆铁军提出了4点建议:
 
        一是对回收环节前端实行核定征收所得税,税率不高于1%。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营业收入利润率为3.82%,营业收入所得税负担率为0.96%。他建议,参考《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一文,明确对从事废钢再生资源回收的企业“可以选择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且税率不高于1%,以提高企业的纳税积极性,增加国家税收,鼓励社会更多地回收废钢。
 
        二是修订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促进扩大进口。目前,进口再生钢铁原料远不能满足我国钢铁行业发展需要,考虑到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已实施近2年,骆铁军建议对这项标准进行修订,适当放宽标准中规定的夹杂物技术指标,兼顾环保性和目标导向,发挥标准“最大公约数”的作用,促进扩大进口。
 
        三是加快培育龙头企业,推进产业链融合发展。他建议,推进钢铁生产企业和废钢加工回收企业上下游联动,形成产业链;在已有准入企业中,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强化示范效应,夯实产业基础;由政府指导、协会组织,搭建产废和用废企业的互动、融合平台(如钢铁与船舶、建筑、汽车等)。
 
        四是将废钢数据纳入国家统计。骆铁军提出,废钢产出量对研判形势和精准施策至关重要,建议将废钢产量和销量等数据纳入国家统计局或相关部门法定统计体系,确保数据统计全面和权威。
 
        骆铁军强调,废钢资源既担负钢铁行业资源保障的重任,又肩负钢铁行业实现“双碳”目标的使命。大力发展和利用废钢资源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具体体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重大的战略意义。
 
        中国废钢定价体系正在加速构建   

        冯鹤林在工作报告中指出,2022年,我国废钢铁资源产生总量达2.6亿吨,同比减少1000万吨;炼钢废钢铁消耗总量达21002万吨,同比减少1619万吨,降幅为7.2%。综合废钢单耗为207.3公斤/吨,同比降低11.7公斤/吨,降幅为5.3%。其中,转炉废钢单耗为166.2公斤/吨,同比降低3.7公斤/吨,降幅为2.2%;电炉废钢单耗为590.5公斤/吨,同比降低63.5公斤/吨,降幅为9.7%。综合废钢比达到20.73%,同比降低1.17个百分点;电炉钢比达到9.69%,同比降低1.01个百分点。
 
        在再生钢铁原料进口方面,2022年,我国累计进口再生钢铁原料55.89万吨,同比增长0.61%。其中,从日本进口35.23万吨,占总进口量的63.04%;从英国进口9.59万吨,占总进口量的17.15%;从韩国进口5.44万吨,占总进口量的9.73%。
 
        冯鹤林还对当前废钢铁产业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分析。
 
        一是“基石计划”正稳步推进。目前,废钢协会正配合钢协以废钢产出和利用为中心,推进废钢产业集中度提升,培育龙头企业,推进废钢铁资源回收、加工、配送及流通体系的完善和提升,推进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修订。同时,钢协拟建议按化解过剩产能部级协调机制,建立废钢部级协调小组,优化现有税收政策。
 
        二是企业仍存在税务风险。财税40号文中,“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条款解决了废钢铁加工准入企业上游开票计税税率难确定的问题,但面临3%的增值税票由谁开及其公司所得税征收的问题。目前,个体工商户、自制凭证、核定征收模式共存,企业仍存在税务风险。
 
        三是科技手段正成为废钢铁产业攻破发展难题的突破口。冯鹤林介绍,目前,很多废钢协会会员企业正在积极探索废钢智能检测系统、废钢智能料场系统等高新技术项目,加强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废钢使用单位的产学研合作,以市场化业务为导向,着力解决行业痛点。
 
        冯鹤林还介绍了再生钢铁原料期货上市工作的最新进展。他表示,再生钢铁原料期货上市将加速行业标准化进程,废钢元素检测要求将越来越高,废钢料型的分类将更加细化,整体促进废钢行业向标准化、智能化、规模化发展,有助于加快构建中国的废钢定价体系。
 
        会上,来自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大连商品交易所、经世智库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分别就新固废法对废钢行业的影响、再生钢铁原料期货上市进展、2023年宏观经济与政策等内容做报告。废钢协会会员服务部主任王萍宣读了吸收新会员的决定。经审核,有112家企业加入废钢协会。
 
        在2月22日召开的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副会长、理事座谈会上,来自废钢协会副会长和理事单位及相关单位的4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在冯鹤林的主持下,与会代表聚焦当前困扰废钢铁产业发展的热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凝聚共识。针对财税40号文带来的影响,与会代表普遍反映新税政实施后,“税收洼地”问题仍未解决,票货分离现象仍存,亟须出台配套政策。对于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门槛是否太高的问题,与会代表普遍认为标准过于严格,造成部分再生钢铁原料无法进口。对于废钢使用成本较高的问题,与会代表反映,目前废钢市场仍是买方市场,钢铁行业利润下滑挤压了废钢加工企业的利润,当前废钢加工行业利润水平仅约2.5%,远低于工业行业6%的平均水平。他们希望能与钢铁企业形成互利共赢的长协机制。
 
        废钢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李树斌主持了2月23日上午的会议,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废钢事业部总经理顾敏华主持了2月23日下午的会议,废钢协会副秘书长王方杰主持了2月24日的会议。来自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咨询机构、钢铁企业、废钢加工企业等单位的100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信息来源:冶金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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