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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AM即将实施,钢铁行业如何应对

2023/6/12 14:43

        导语

        “钢铁可以让世界更美好”、“钢铁铸就人类一代文明”,钢铁结构材料撑起“旧基建”,钢铁功能材料助力“新基建”。钢铁工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建设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支撑,也是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领域。即日起,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设立【铁军说钢铁】专栏,旨在与广大钢铁同仁一起凝心聚力、凝聚共识,“规划百年基业,研究发展之策”。
 
        一、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进展

        为减少欧盟境内外企业在碳排放成本上的不对称,保护本土产业,避免碳泄露等问题,欧盟提出设立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对进口商品征收“碳关税”,以落实欧盟气候目标。

        2021年7月,欧盟委员会发布CBAM提案,明确CBAM的基本政策设计;2022年3月,欧盟理事会通过CBAM草案;2022年6月,欧洲议会通过了CBAM草案修正案;2022年12月,欧盟三方协商就CBAM法案达成最新协议;2023年4月,欧洲议会全体会议投票通过CBAM;2023年5月, CBAM法案文本在欧盟公报上发布,目前已正式生效。

        根据CBAM法案,CBAM将覆盖钢铁、水泥、铝、化肥和电力等行业,并扩展到氢气、特定条件下的间接排放、某些前体以及一些简单的下游产品,如螺钉、螺栓等简单钢铁制品,2023年10月1日起进入过渡期,进口商需要报送碳排放信息,2026年起开始正式征收“碳关税”。

        二、中国钢铁工业碳排放  现状及出口情况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钢铁生产和消费国,自2020年以来,连续3年粗钢产量突破10亿吨,2022年,中国粗钢产量10.18亿吨,占全球54%。

        在碳排放方面,钢铁工业是中国碳排放重点行业,碳排放总量占全国碳排放总量15%左右,是31个制造业门类中碳排放量最大的行业。能源消费结构以煤炭等化石能源为主,钢铁行业以高炉-转炉长流程生产工艺为主,高炉转炉长流程占比90%,电炉短流程占比10%,吨钢碳排放约1.8-1.9吨CO2/吨钢。欧盟电炉短流程占比40%,高于全球电炉钢平均水平,中国钢铁行业平均吨钢碳排放高于欧盟。

        从出口钢材量来看,近年来,受欧盟对我国钢材多次以反倾销为由征收高额关税、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我国出口欧盟的钢材总量呈下降趋势。2022年,中国累计出口钢材6732万吨,其中出口欧盟钢材约389万吨,占出口总量的5.8%。

        从出口到欧盟的国别看,意大利、比利时、西班牙是我国出口钢材的主要欧盟成员国,2022年出口到上述三个国家的钢材量分别约为134万吨、95万吨和35万吨,合计占我国出口到欧盟钢材量的67.8%。

        从出口到欧盟的钢材品种看,2022年我国出口到欧盟的钢材品种以镀层板、棒材、电工钢板带和冷轧薄板为主,出口量分别为107万吨、90.1万吨、31.7万吨和26万吨,合计占欧盟进口我国钢材量的65.5%。

        三、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 对中国钢铁工业的影响

        (一)短期影响有限

        短期来看,由于中国与欧盟在钢铁生产上的排放差距较大,欧盟实施CBAM后,我国钢铁企业将面临对欧盟钢铁出口成本上升、价格优势缩小、产品竞争力下降的挑战。按照目前CBAM规则进行初步估算,CBAM实施将导致我国钢铁行业出口成本增加4%-6%左右,大概每年需要向欧盟支付“碳关税”2~4亿美元,将削弱我国钢铁行业的成本优势。无论是从钢材产品的出口量还是可能支付的“碳关税”额度来看,短期影响是可控的。

        (二)长期影响会上升

        长远来看,随着欧盟深度减排政策的持续推进,欧盟免费配额的逐步退出,CBAM覆盖范围逐步扩大,碳价差的扩大,将会导致中国钢铁产品需要承担更高的对欧出口成本,叠加其他发达国家可能也会设置类似CBAM的贸易壁垒,对我国钢铁工业产生的影响将更加广泛。此外,下游行业已经开始关注钢材产品的碳排放量,根据宝马2020年公布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提出到2030年宝马单车全生命周期平均碳排放量较2019年降低40%,其中供应链环节单车平均碳排放量降低20%,以长流程为主的汽车用钢生产企业面临巨大挑战。如果CBMA继续覆盖到机电产品等下游行业,影响将进一步加剧。

        四、CBAM实施后 钢铁行业面临的挑战

        (一)CBAM实施细则尚未确定

        目前CBAM法案尚未公布实施细则,因此深入到技术细节层面,例如,如何计算不同钢铁产品碳排放,如何在境外生产设施上实施温室气体监测、报告及核查,如何将欧盟碳市场基于设施层面的碳排放对应到产品层面碳排放,如何设置排放强度默认值,如何保证不同国家出口产品的碳关税保持同一核算口径,如何衡量现有碳泄漏保护措施等,都是欧盟在未来实施CBAM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需要重点关注和研究。

        (二)碳市场共同应对机制尚未形成

        碳关税贸易壁垒已逐渐形成,但现阶段尚没有形成国家或行业应对机制,总体来看仍是企业独自应对,未来欧盟或与第三国缔结气候协定、设立“气候俱乐部”等,将严重影响中国钢铁企业参与欧盟市场竞争。同时,全国统一碳市场仅纳入电力行业,CBAM覆盖的钢铁、铝等行业暂未纳入全国碳市场,仅纳入部分试点碳市场,企业在试点碳市场支付的碳成本能否在CBAM核算中抵扣尚不明确,处于试点市场的出口企业可能会存在重复支付碳成本的情况,国家层面应协同应对,建立更加完善的全国碳市场机制。

        (三)碳排放结果国际互认尚存障碍

        CBAM要求进口商从2023年10月份开始提交产品的碳排放数据,但欧盟尚未明确产品碳排放的核算核查要求,同时欧盟目前对中国相关数据库持不认可态度,中国钢铁企业核算出口产品碳排放需要使用欧盟认可的外方数据库,目前外方数据库排放因子明显高于国内实测情况,不利于反映企业实际碳排放情况。此外,碳排放数据需要外方第三方机构审核,存在数据安全风险。中国钢铁行业已经建立EPD平台,但是实现国际互认仍面临挑战。

        五、应对建议

        一是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在双碳和CBAM背景下,钢铁行业需要通过优化工艺流程、调整能源结构、提升碳排放管理能力、应用创新低碳技术等手段进行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的低碳革命,重塑钢铁产品出口低碳竞争力。重点开展传统高炉转炉长流程工艺节能减碳技术应用,推动极致能效;提高废钢使用量和电炉短流程炼钢占比;探索氢冶金、CCUS等创新低碳技术研发及示范推广应用;加快清洁能源发展,有序推进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利用,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同时,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转型金融相关政策,加强对钢铁等行业低碳转型的支持。

        二是完善全国碳交易市场机制

        健全碳定价机制,加快拓宽行业覆盖范围,有序推进有色、建材、钢铁、石化、化工等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最大化发挥市场化机制碳减排作用。结合国内碳市场建设现状,从钢铁行业碳配额分配方案研究、钢铁行业MRV体系完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修订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应对碳边境调节机制的影响。

        三是推动建立核算标准互认机制

        在碳排放核算及核查标准互认方面与国际接轨,加强对欧盟碳市场、碳关税制度的研究,加快完善碳排放核算标准体系建设,开展相关核算方法研究,逐步建立碳足迹标准、碳计量标准等,提高核算标准互认度。推动建立国家碳排放数据库和因子库,避免由于数据缺失而被欧盟参照使用其设施性能较差企业的排放强度来征税。

欧盟的CBAM以及因此产生的绿色贸易壁垒效仿效应将加剧全球碳贸易竞争的演变。现阶段出口企业独立应对能力仍显薄弱,亟需专业化研究机构发挥优势,持续跟踪,分析影响,提出对策建议,为行业和企业提供专业化支撑。

        (信息来源: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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